国家主席习近平4月27日下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。会议强调,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(2020-2021年),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施工图,要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阶段性特点和要求,注重系统集成、协同高效,一体推进坚持和巩固制度、完善和发展制度、遵守和执行制度。会议强调,当前,我国疫情防控向好态势进一步巩固,我们仍要坚持底线思维,做好较长时间应对外部环境变化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,谋划推进改革要有一揽子考虑和安排,围绕做好“六稳”工作、落实“六保”任务,把防风险、打基础、惠民生、利长远的改革有机统一起来。对有助于促进复工复产、居民就业、投资消费、中小微企业发展、基本民生、脱贫攻坚的改革举措,要集中力量推进。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短板弱项和风险挑战,要有前瞻性谋划,聚焦公共卫生、生物、粮食、能源、金融、网络、防灾备灾、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,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,坚持预防预备和应急处突相结合,抓住时机,主动作为。对事关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,要抓住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、转变政府职能、优化营商环境、扩大国内需求、稳定产业链供应链、推进城乡融合发展、加快科技创新、扩大对外开放、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重要方面,加强系统集成,统筹部署推进。要深化对改革规律的认识,根据时与势的变化不断完善,在解决实际问题中不断深化,使改革更加符合实际、符合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、符合人民群众新期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