特朗普签署《外国公司问责法案》 为中资企业在美上市设下更高门槛

时间:2020.12.21信息来源:河北省商务厅

12月18日,美国总统特朗普正式签署《外国公司问责法案》。根据白宫发表的声明,该法律将要求证券发行人确定其不受外国政府拥有或控制,尤其是在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(PCAOB)无法对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特定报告的情况。《外国公司问责法案》由共和党参议员John Kennedy和民主党参议员Chris Van Hollen于2019年提交,并在2020年5月23日在参议院投票通过。该法案将适用于所有在美上市的外国公司。随后在12月3日,美国众议院也以大比例赞成票通过该法案。但由于法案中有多个条款明显针对中国赴美上市公司,因此也引起中国监管机构的不满。中国证监会在今年5月和12月先后两次正式表态,坚决反对将证券监管政治化的做法。中国证监会认为,以这些规定强制中国公司从美国证券市场退市,将对美国投资者利益乃至全球投资者利益造成严重损害。期待双方监管机构本着相互尊重的原则,就具体方案开展磋商,通过对话解决分歧,切实推进中美审计监管合作,共同为跨境上市企业营造良好的监管环境。根据此前美中经济与安全审议委员会10月发布的一份文件显示,截至2020年10月2日,中国在纳斯达克、纽交所和美交所这三大美国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共217家,总市值2.2万亿美元,折合人民币超过14.37万亿。

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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